一
8岁那年,他还是县城里一名普普通通的少年,混在孩子堆里绝对找不出来的那种,如果非说他有什么不同的话,他只不过比其他男孩多了些倔强的孩子气罢了。一天放学回家,他发现了昏倒在厕所里不省人事的父亲,不巧那天母亲正出远门,他一个孩子慌得束手无策,最后是邻居帮他把父亲抬到的医院。因为病床已满,父亲只得躺在急诊室的走廊上,他整日整夜地守在父亲身边,白天,他瘦小的身躯被走廊里嘈杂拥挤的人流拥来撞去,入夜,深黑的走廊里常会发出无端的呻吟声,这让他怕得要命。最终,昏迷一周的父亲还是因脑出血去世了。父亲断气的那晚仍躺在急诊的走廊里,直到白布蒙住了脸庞,屏风隔开了人流。母亲早已哭成了泪人,可他却没掉一滴眼泪,只是默默地把蘸过父亲血痕的一根棉签塞进兜里。那个夜晚,是他记忆深处为数不多的童年画面。
二
18岁那年,他已是县重点中学的佼佼者,高考填报志愿时,他的第一志愿是协和医学院,第二志愿是青年医科大学。母亲和班主任都劝他,这样报风险太大,万一考不上怎么办?他很执拗,说我能考上,考不上就再考,反正就是要学医!说这话时,他脑海里一直浮现的是父亲去世那夜的画面,包围父亲身体的黝黑深长的走廊仿佛黑洞一般吸引着他。最终他以一分之差与协和失之交臂,尽管这仍是个可以让他上北大清华的分数。他被调剂到青年医科大学,也算是离儿时的愿望——不再让像父亲似的病人死在急诊走廊上——又近了一步。
医学院的大学生活依旧是高中的翻版,只不过在这堆苦行僧里,他看的专业书比别人更多,上课占的座位比别人更靠前,在自习室里待的时间比别人更长,以至于每逢考试前夕,他的笔记总是被同学们争相传阅复印。如果老天还为这种黑白生活留有些许色彩的话,那就是她的出现。
他和她第一次相遇是在图书馆的走廊上,那时她正捧着本鲁迅的《朝花夕拾》趴在走廊的窗台上读,那也是他最喜欢的书,金色的阳光洒在她脸上,静谧得如雕塑一般,他被这一幕迷住了,好不容易才打听到她就是邻班的,叫慧儿。后来,他们双双坠入爱河。实习时,两人被分到了不同的教学医院,见面的机会一下子少得可怜,只能捡两人都不值班的周末当儿。
有天,慧儿一脸怒气地找到他,说:
「我不想当医生了!前一段时间媒体还揪着实习医生不放,说我们『非法行医』!这两天医闹的又把灵堂摆到了急诊室,我甚至还亲眼见过我敬重的老师被患者刺伤现场的血迹。你说这以后医生还怎么当啊!就连你最爱读的鲁迅先生,不也在《呐喊》里说『从那一回以后,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,凡是愚弱的国民,即使体格如何健全,如何茁壮,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,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。』」
他说:「慧儿,你说的这一切我怎么可能没有想过?可我觉得自己挺适合医生这块料的,况且当医生也算是实现了小时候的梦想。那些医生被害的事情,可能就跟出门遇上车祸一样,没法完全避免,只能是人自有天命吧。至于鲁迅,在这一点上我觉得他是对医学抱的期望值过高。台湾的柯文哲医师就有个贴切的比喻,他说医生不过是人生花园中的园丁,就像园丁不能改变春夏秋冬一样,医生无法改变生老病死的规律,但是园丁可以顺应春夏秋冬,让人生的花朵更加灿烂。」慧儿辩不过他,一堵气好长时间没跟他说话。
那天他抢救病人时,手机一直在震,但当时他正全力为患者做心外按压,腾不出手接电话。后来看全是慧儿打来的,她留了一条短信:「登机前打你电话一直没接,再见吧爱人,我在美国等你……」
慧儿去美国改念了管理学硕士,而他仍留在大学医院里读博。一对恋人就此劳燕分飞。
三
28岁这年,他博士毕业,恰好科室分给他一个去美国进修学习的名额,地点恰好又是慧儿所在的城市。临行前第三天,他在急诊值最后一个班,坐他对面的同事看了位患强直性脊柱炎的病人,但是因为患者还患有肺结核,是用药的禁忌,需要到传染病医院控制结核后再行治疗,同事交待病情时,他也同情地看了眼患者,心想他挺年轻的却得了这受罪的病,而且祸不单行。患者面无表情地走出诊室。过一会儿同事出去看病人,剩他一个人继续在诊室写病历。突然,门被踢开了,那个患者握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正中他脖梗刺来——
他挣扎着爬向门口,如注的动脉血早已将白衣染红,他倒在急诊走廊的血泊中,赶来救助的几位医生护士的脸庞也已血肉模糊,不时有鲜血溅到他脸上,这是这个世界留给他的最后画面,他想呼喊,却没有声音……
在葬礼上,慧儿恸哭着为他诵读了鲁迅的一段文章,近百年前的文字穿行到如今,似有刺痛现实的残酷:
「真的猛士,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,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。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?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,以时间的流驶,来洗涤旧迹,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。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,又给人暂得偷生,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。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!」
题图来自:chhua014,致谢!